小编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以下简称办法),到2020年,培育50名乡村教育家,建设100个乡村校本研修示范学校、1500个乡村名师工作室。为实现目标任务,办法规定了几项重要教育举措:
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岗前培养、准入、岗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
畅通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重点补充乡村学校音体美、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双语教学等紧缺教师。继续以“特岗计划”为主补充乡村中小学教师,贵州全省到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3万人。
创新乡村教师培养方式。鼓励县级政府与师范院校采取多种形式联合培养“一专多能”乡村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采用五年一贯制方式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
强化乡村教师管理改革。建立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选拔、任命、培养、考核乡村学校校长制度,完善校长选聘和管理,积极探索校长职级制试点,提高乡村校(园)长管理能力和水平。
推动教师考评政策向乡村倾斜。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考核评价标准,强化乡村教师考核工作,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参与的教师评价办法,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职称评聘、绩效分配、评优奖励、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一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各级政府定期表彰优秀教师,在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中,向乡村、民族和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和教师倾斜,名额单列,同等表彰。对连续任教满25年的乡村教师,颁发25年教龄荣誉证书。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专项基金,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
此外,办法还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增加经费投入、加强考核督导、加大宣传力度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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